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作者:格润化学(东营) 时间:2025-04-28

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信息公示

一、单位基本情况

单位名称: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刘福海

企业所在地址:山东省东营市广饶县广饶经济开发区广兴路31

公司概况: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4月,总注册资本2亿元。地址位于东营市广饶县经济开发区广兴路31号。主营业务:生产丙烯酰胺及聚丙烯酰胺高分子聚合物。建设有7万吨/年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系列产品项目,本项目投资2.1亿元,占地面积260余亩。

我公司现有项目为7万吨/年水溶性功能有机高分子聚合物系列产品项目、废气治理项目、乳液生产线配料废气治理项目、1400t/d污水处理扩能升级改造项目、1.3万吨/年水性乳液项目、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治理设施改造项目、高分子深度研磨和包装粉尘治理设施项目。我公司严格执行环保文件的要求,实施建设项目“三同时”制度,认真执行排污许可制度并定期填报执行报告,定期开展自行监测,按时缴纳环保税。生产过程中制定环保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近5年未发生环境违法事件,未受到公众环境意见投诉。

根据《固定污染源分类管理名录》(2019年版),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属于“重点管理”的范畴,公司于2020716日在全国排污许可证信息管理平台进行了填报,排污许可证编号为:91370523MA3PGB4B80001Q,目前证书有效期限为20250324日至20300323日。

二、公司产排污情况

(一)废气

公司废气有有组织废气和无组织废气。

有组织排气筒建设及排放标准见下表。无组织废气有装置区无组织废气、储罐区无组织废气、装卸区无组织废气、循环水站无组织废气、污水处理站无组织废气。厂界无组织废气非甲烷总烃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7部分:其他行业》(DB37/2801.7-2019)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非甲烷总烃2mg/m3),硫化氢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 14554-93)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硫化氢0.06mg/m3)。


污染物来源

污染物种类

治理措施

执行标准

AM装置1#浓缩废气DA001

丙烯腈、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尾气通20米高(内径1.2m)排气筒DA001)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丙烯腈: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AM装置2#浓缩废气DA002

丙烯腈、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尾气通20米高(内径1.2m)排气筒DA002)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丙烯腈: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AM装置3#浓缩废气DA003

丙烯腈、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尾气通20米高(内径1.2m)排气筒DA003)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丙烯腈: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AM装置4#浓缩废气DA004

丙烯腈、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酰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冷凝+二级水喷淋处理,尾气通20米高(内径1.2m)排气筒DA004)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丙烯腈: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AM装置1#干燥废气DA005

颗粒物、丙烯酰、挥发性有机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两级水膜除尘后废气通过20米高(内径1.5m)排气筒DA005)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AM装置2#干燥废气DA006

颗粒物、丙烯酰、挥发性有机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两级水膜除尘后废气通过20米高(内径1.5m)排气筒DA006)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丙烯酰胺:0.5mg/m3、非甲烷总烃:60mg/m3

PAM1#排气筒DA007

颗粒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后废气通过16米高(内径2.5m)气筒(DA007)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PAM2#排气筒DA008

颗粒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后废气通过16米高(内径2.5m)气筒(DA008)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PAM3#排气筒DA009

颗粒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后废气通过16米高(内径2.5m)气筒(DA009)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PAM4#排气筒DA010

颗粒物

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采用旋风除尘后废气通过16米高(内径2.5m)气筒(DA010)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污水处理站废气、聚合废气DA015

挥发性有机物、氨(氨气)、硫化氢、臭气浓度

废气经吸风管道收集后进水洗+活性炭吸附塔处理后通15米高(内径0.5m)排气筒DA015)排放

《有机化工企业污水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表1标准(VOCs排放浓度100mg/m3,排放速率5.0kg/h硫化氢排放浓度3mg/m3,排放速率0.1kg/h;氨排放浓度20mg/m3,排放速率1.0kg/h;臭气浓度800无量纲)

PAM车间阴离子共聚前水解配液及聚合废气DA020

(氨气)挥发性有机物丙烯酸

PAM车间阴离子共聚前水解配液及聚合废气经酸洗喷淋+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经一根15m(内径0.5m)排气筒(DA020)排

《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准(氨排放浓度4.9kg/h《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12标准(非甲烷总烃:60mg/m3

乳液配料废气DA021

颗粒物

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经一根15m高(内径3.5m)排气筒(DA021)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丁吡胶乳生产线工艺废气DA022

挥发性有机物、苯乙烯、1,3-丁二烯、臭气浓度、丙烯酰胺

丁吡胶乳生产废气经吸风管道收集后通过RCO处理后通过一根15米高(内径0.5m)排气筒(DA022)排放。

《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8)表2相关标准(丙烯酰胺:0.5mg/m3、苯乙烯:20mg/m3、丁二烯1mg/m3)、《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准(臭气浓度2000无量纲

研磨废气排气筒DA023

颗粒物

研磨废气收集后经脉冲除尘器处理后通过一根15m(内径0.3m)排气筒(DA023)排放。

《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表1重点控制区标准(颗粒物:10mg/m3


(二)废水

公司采用清污分流、污污分流排水制,项目排水主要包括纯水制备排污水、地面清洗排污水、循环水站排污水、化验室废水、初期雨水和生活污水。厂区废水处理依托现有11400m3/d污水处理站,污水处理站的主要工艺为中和+两级气浮+厌氧+缺氧+好氧+初沉+好氧+二沉工艺,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满足《石油化学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1-2015)间接排放标准、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设计进水水质指标,进入广饶康达环保水务有限公司深度处理。

(三)固体废弃物

1一般固废:产生的一般固废有包括废包装材料、废反渗透膜等,委托有处置能力单位进行处置。

2、危险废物:危险废物主要为滤渣、废滤袋、化验室废物、废活性炭、废机油、废催化剂、废胶体、废油桶、丙烯酰胺废包装袋、废弃离子交换树脂、废矿物油和污水处理站污泥等,我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执行,收集后交由有危废处置资质的单位临沂国建环境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四)噪声污染源及治理措施

主要产噪设备为压缩机、聚合釜、调制釜及各类机泵等。

设备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隔振、吸音隔声设施,控制噪声源头。同时,给岗位员工配备了耳罩、耳塞,工作场所严格执行,减少员工接触强噪音现场的时间。对部分噪音现场进行降噪处理。通过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厂界噪声值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表1中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3类排放限值。

三、原辅材料及能源消耗情况

(一)原材料消耗

公司原辅材料:AM生产装置原辅材料丙烯腈、液碱、盐酸、葡萄糖、尿素、酵母菌;

阴离子均聚前水解工艺原辅材料AM水剂、纯碱、引发剂(过硫酸铵)、白油;

阴离子共聚前水解工艺原辅材料AM水剂、丙烯酸、氢氧化钠溶液、引发剂(过硫酸铵)、白油;

阴离子均聚后水解工艺原辅材料AM水剂、氢氧化钠溶液、引发剂(过硫酸铵)、白油;

阳离子粉末生产原辅材料AM水剂、DAC(氯化铵)、纯水、稳定剂、引发剂(过硫酸铵);

油包水乳液生产原辅材料AM晶体、AM水剂、丙烯酸、聚合油、引发剂(过硫酸铵)、氢氧化钠溶液;

水包水乳液生产原辅材料AM晶体、AM水剂、DAC、引发剂(过硫酸铵);

丁吡胶乳产品原辅材料丁二烯、苯乙烯、2-乙烯基吡啶、丙烯酰胺水剂、引发剂(过硫酸钾)、乳化剂(松香酸钾)、乳化剂A、磷酸、分散剂、叔十二烷基硫醇、氢氧化钾、终止剂、软水。

(二)能源消耗

主要能源消耗为电耗及蒸汽消耗。

(三)产品产量

公司主要产品为丙烯酰胺水剂、丙烯酰胺晶体、阴离子聚丙烯酰胺粉末、阳离子聚丙烯酰胺粉末、油包水乳液、水包水乳液、丁吡胶乳。

四、公众提出意见方式

公从提出意见方式:个人或单位可以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项目单位或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提交书面意见。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将在审核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五、项目单位及联系方式:

企业名称:格润化学(东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帅军

联系电话:18866168778

电子邮箱:lishuaijun@gerunhx.com

清洁生产审核咨询单位:东营市万和节能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薄娜娜

联系电话:15006852566

电子邮箱:772052787@qq.com